为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日前,国家森防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至12月20日,分两个阶段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通知指出,要坚持高位推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注重普法宣传,构筑全民思想防线。要坚持标本兼治,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法制保障。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聚焦重点发力,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加强卫星遥感、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要把握特点规律,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要务求治理实效,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要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疏堵”结合,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